第(3/3)页 明明成功的几率那么大。 “矿山叛贼的案子已经结了,他们并没有怀疑到我们头上,即便有所怀疑,他们没有证据,我们及时收手,还是这大夏朝的英雄,青平啊,我知道,这些年委屈你了, 你放心,这次回京我就为你请封世子,以后安安稳稳过日子,荣华富贵也不缺,我也不想让你跟着我冒险,毕竟九死一生的事情,谁能保证咱们会成功,指不定会万劫不复。” 对于这个干儿子,庞戎还是有感情的。 毕竟也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。 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他才六七岁的样子,在乞丐堆里和人抢食物吃,被人打了半死,还死死维护着那半块馒头。 那坚毅倔强的眼神,一下子吸引住了他。 他带他回府,为他起名,自此他不再是孤苦一人,身边也有了儿子。 他是倾注了真感情在里面的,对待他如同对待亲子。 仿佛是把他当做了那个无法相认的他。 这些年,这个儿子跟着自己上战场立功劳,对自己也是言听计从,让他得了不少安慰。 “父亲,可是.....” 庞青平刚要说话,却被庞戎打断: “我知道你舍不得,但是我也是为了你好,好好回家陪陪妻子,生个孩子,你难道愿意让你的妻儿也跟着你殚精竭虑,把脑袋都提起来吗?你年纪也不小了,该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了。” 庞戎这番话也是真情实意。 若是可以,谁不愿意媳妇孩子热炕头,和和美美过一生呢? 从这里讲,他是真的羡慕沈渊。 他总是说那是个农夫,没什么志向,就会听媳妇的。 可是,心里,却无比的,羡慕。 庞青平还想说什么,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,悻悻地走出门外。 他,仿佛一下子没了方向,不知不觉,走出了侯府,走到了街上。 穿过巷子,来到一家酒楼,一个人要了个包间,仿佛喝水一般喝了整整一坛子酒水。 他眸中带着不甘和恨意。 凭什么。 他从被收养那天起就知道父亲是要干大事的人,而且是天大的事,这件事很危险。 成功了,那就成龙。 不成功,那就是土里的臭虫。